10月4日,在鎮海勝利路與勝利東弄交叉口,陳某駕駛一輛普通三輪車由南往北通過路口時,不小心將橫過路口的行人金某刮到,金某的衣服在三輪車的拉動下被刮破、腰帶被掛斷。一件衣服、一條腰帶,最后竟然賠償了800元,這是為何?
民警趕到現場時,雙方正在為賠償問題爭執不休。原來金某本人是開金店的,在穿著上比較講究,上身的短袖是boss牌的,買來時是1200元;腰帶是愛馬仕的,買來時是4800元,價格都比較高昂。而三輪車主是某快遞公司職工,在賠償金問題上雙方很難達到統一。民警衡量了金某的損失狀況以及衣物的折舊程度從中調解。最終雙方的協調結果是陳某所在的快遞公司賠償金某800元。
如今,老百姓的生活條件好了,對衣食住行都非常的在意講究,身上穿的高檔衣物就和路上開的豪車一樣,“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最重要的還是要注意車與車的距離、人與車的距離,再貴重的衣物、車輛都是次要的,人的生命安全才是重中之重、無可替代。(通訊員楊未記者葉萌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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