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www.zhenluochache.com 酒后不能開車,讓朋友幫忙代駕汽車,結果路上撞了摩托車傷了人,車主和幫忙代駕的誰來承擔賠償責任?近日,北侖法院就審理了這么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交通事故
無償代駕傷了人
張某家住北侖,經營一家小公司,平日喝酒應酬比較多。今年6月上旬的一個晚上,他喝完酒后自知不能開車,就請朋友郭某幫他代駕送他回家。快到家的時候要轉彎,郭某開車越過道路中心實線開到了左側路面上,撞上了一輛正常行駛的二輪摩托車,騎車的梁某和坐在摩托車后座上的李某都有不同程度受傷。
事后,交警部門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郭某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而梁某、李某則不承擔責任。事故后,李某因在事故中受傷較重,接受治療時花掉了5萬多元。李某的家人多次與郭某、張某聯系,要他們支付醫藥費,但這兩人都不愿意承擔。
經協商無果,李某將車主張某、駕駛人郭某以及保險公司都告到了法院。李某要求郭某承擔賠償責任,張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