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 明年起,各住宅小區、旅游景區等場所的停車收費,將不再由政府定價,而是由市場來決定。昨天,市物價局在官網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于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小區、旅游景點停車收費明年起放開
很多車主有這樣的停車經歷,同樣是停車半小時以內,收費差別很大。像火車站等公共場所半小時內都免費,而一些商務樓宇或酒店則要收3~10元不等的停車費。
目前我市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市場調節價兩種價格管理形式。《通知》規定,2016年1月1日起,放開部分原由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包括住宅小區停車,旅游景點等配套停車場,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場(不含城市道路公共停車泊位、交通場站停車場、體育場館、公立醫院等配套停車場)。
市物價局表示,具體放開停車收費的場所包括:游覽景點配套停車場、民辦醫療機構、圖書館、博物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停車場,住宅小區(包括小區內道路、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公用部位停車收費以及車庫車位停車管理費,街道或社區挖潛建設供居民使用的各類停車場),各類專業市場(政府投資的除外)配套停車場。
雖然小區、景點停車收費放開了,未來去醫院、火車站等公共場所停車,市民還是能享受半小時內免費的優惠。
小區停車費不會馬上變
不少車主關心的是,《通知》執行后,自家小區的停車費會不會馬上有變化?市物價局解釋,《通知》明確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放開后,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之前在物業服務合同(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停車服務合同)中有約定具體收費標準的,可繼續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合同期滿后按新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未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小區,收取停車費用應征求業主意見。
據了解,該《通知》適用于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寧波國家高新區和寧波杭州灣新區區域內依法從事機動車停放服務并實施收費的單位。鄞州等其他各縣(市)區可參照本通知制定轄區內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規定。(東南商報 記者 孫美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