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記者 董娜 通訊員 王涼)記者從今日召開的全市寄遞渠道登記驗視信息化推進工作會議獲悉,我市寄遞企業將打造收寄驗視和實名收寄的“升級版”, 7月起,個人寄快遞需攜帶身份證。
據悉,全市寄遞企業將采用掃描器改造為主、APP錄入為輔的新模式,實現收寄環節單號、寄件人身份信息、收件人手機號碼、寄往城市、開包驗視照片等9個項目的信息錄入。
“7月起,快遞員處理寄件時,首先會進行開包驗視。確認是可寄物品后,快遞員會用掃描器對物品和寄件人身份證進行拍照錄入。此外,寄件人還需要登記自己的聯系方式和收件人姓名與聯系方式。”申通快遞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寄快遞時最好不要將物品包裝完整,以方便快遞員進行開包驗視。
“相比傳統手寫登記的收寄方式,新模式的優勢很明顯。”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除寄件人和收件人手機號需手工輸入外,其他信息都可一鍵式完成,熟練操作整個流程只需30多秒。對寄件物品開封驗視并拍照留底這個步驟,讓寄件人與快遞公司產生糾紛時能有據可依,屆時公安機關可提供有效證據,及時化解糾紛。
個人隱私是否會泄露?對于部分市民擔心的這一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掃描器采集的信息將直接上傳提交至公安機關,手機端會自動刪除,寄遞企業不留底。同時,新系統將會通過模糊信息顯示、關閉截屏功能、操作流程不可逆、主動刪除緩存等技術手段,確保收寄員無法在信息采集終端設備留存和獲取用戶信息。此外,系統的加密措施將加強信息傳輸和信息存儲安全,消除互聯網服務器上的個人敏感信息。企業也會加強員工信息安全意識,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保障個人信息不被泄露。
■相關鏈接
出售、泄露用戶信息處5萬元罰款
國務院法制辦《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驗視內件后,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在快件運單上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