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購買人身保險時將有統一的標準。記者昨天獲悉,寧波市質監局最近批準發布了《人身保險服務規范》地方標準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這部全國范圍內的首個人身保險地方標準,將從9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保費怎么收?
為了確保市民所繳保費的安全性,《規范》對人身保險的保費支付有了明確的規定:人身保險機構應引導客戶通過實時代扣、銀行轉賬等非現金方式支付保費。而在銀行轉賬扣劃收取保險費時,人身保險機構應就扣劃的賬戶、扣劃金額、扣劃時間等與投保人達成協議。
市民在投保過程中會注意到,保險銷售人員很少會有直接收現金的。為了確保保費順利進入保險公司賬戶,《規范》特別規定,在營業場所外,銷售人員依照保險合同單次收取現金時,收取金額不應超過人民幣1000元。
出險如何賠?
人身保險一旦出險,怎么賠付呢?《規范》有了要求:人身保險機構應在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后10日內,進行賠償或給付。保險合同對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人身保險機構應按約定賠償或給付。
對一些賠償標準有疑義的案件,《規范》是這樣規定的:人身保險機構自收到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其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有效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在最終確定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再支付相應的差額。
此外,為了保障資金的安全性,《規范》要求,人身保險機構應引導客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領取賠償或保險金。
為了應對突發事件,《規范》要求,人身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在發生特大交通事故、重大自然災害等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通過建立快速理賠通道、預付賠款、上門服務等方式,提高理賠效率和質量。
有投訴咋辦?
在買賣的過程中難免會有投訴,保險也不例外。《規范》對此有專門的規定:人身保險機構應建立完善的投訴處理機制,并在營業場所設置投訴意見箱或者客戶意見簿。
《規范》要求,人身保險機構自受理投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做出明確答復。由于特殊原因無法按時答復的,人身保險機構應向投訴人反饋處理進展情況。
尤其是對于老年人和“風險承受能力低”的市民,在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電話回訪不到位、書面回訪簽名不真實、未就退保損失和繳費年限盡到提示義務的,投保人若提出退保要求,人身保險機構應及時妥善解決,處理期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此外,《規范》要求,當市民投訴人身保險機構銷售存在誤導行為時,人身保險機構應提供已對客戶進行如實告知的有關證明材料。
東南商報記者 徐文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