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媒體刊登了《車棚出租住人,用氣用電隱患重重》報道后,有市民反映了自家小區也存在類似的現象,不同的是車棚并沒有出租,而是被業主改成了廚房自用。對此,記者做了跟進采訪。 讀者投訴車棚不出租住人,改成廚房用 張先生家住鄞州區繁裕一村,他告訴記者,小區車棚的情況相比之前報道中的有所不同,車棚并沒有出租給外來人員居住,而是被業主裝修成了廚房,平時就在里面做菜燒飯。 既然是業主,那么為什么不在家中的廚房做飯,而偏偏要把車棚進行改造呢?張先生說,這是因為業主知道車棚不能租給別人住,否則物業、社區還有執法部門就會介入進行干預。 “所以他們把原來家里的廚房騰出來,家里人自己再擠一擠,剩下的空間出租給房客住,再把樓下車棚裝修一下當廚房。說起來車棚是他們自己在用的,又沒有租給別人。”張先生向記者感嘆,這些業主為了逃避處罰賺取利益,腦筋倒是十分“活絡”。 “可是很危險的呀,做飯總要用到煤氣瓶,就算用電磁爐好了,那用電也是不安全的。難道只要不出租車棚,他們這樣的做法就沒辦法管了嗎?”張先生對此十分疑惑。 記者核實隨意改變車棚用途也不被允許 記者了解到,即便車棚不用于出租住人,隨意改變使用性質的做法也是不被允許的。依據《寧波市車棚車庫使用管理暫行規定》:車棚車庫的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車棚車庫的設計用途使用車棚車庫,不得改變車棚車庫的使用性質。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利害關系人的同意,報規劃等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 而如果擅自改變車棚車庫使用性質,將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在車棚車庫住人或利用車棚車庫開店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在了解這一相關規定后,張先生表示,他將向執法部門反映相關情況,確認這些住戶是否都得到了改變車棚使用性質的批準。 -安全提醒 狹小空間電氣隱患多 市民萬勿忽視安全 對此類問題,消防部門提醒,車棚、車庫本來不具備生活起居條件。若強行改變用途,勢必會帶來用電、用氣問題,從而埋下一些安全隱患。 從用電的角度來說,一方面,車棚、車庫里采光不好,又不通風,空氣濕度比較大,易導致電線短路;另一方面,大多老小區車棚在最初設計時,電路的線徑較小,電路的承載量比較低,如果住人,電路根本承受不起大功率電器,一旦使用大功率電器,極易導致電線發熱,加速線路老化。再加上一些住戶私拉亂接電線、插線板,極易引起線路超負荷,導致火災。 此外,在車棚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也極不安全。使用燃氣的空間要具備通風條件,這樣一旦出現漏氣,也可以及時排出,避免人員中毒和發生火災。而車棚內空氣流通條件差,一旦燃氣泄漏,聚積到一定濃度之后,很容易發生爆炸。并且車棚內氧氣不足,燃氣燃燒不夠充分容易產生各種廢氣,從而導致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的產生。另外,車棚空間有限,防火間距比較小,如果在煤爐、煤氣灶等有明火的地方堆積大量物品,很容易蔓延火勢。 在此,記者提醒市民朋友,一定要重視車棚住人、做飯帶來的安全隱患,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讓車棚的用途保持純粹。 記者陶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