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女性給自己的‘嫁妝’,已經從當年的黃金首飾、轎車、發展到了獨立買房!這在近些年表現得特別明顯!”一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 隨著消費的升級,單身女性在寧波市場上購房比例在逐漸提升。昨天在采訪中,未婚女小沈這樣告訴記者:“對于不確定的未來,與其花錢在吃穿上寧波遮陽蓬 寧波推拉篷 寧波廢鋁回收 余姚廢品回收 慈溪廢品回收 余姚廢銅回收 余姚廢鋁回收 余姚廢舊金屬回收 余姚廢不銹鋼回收 杭州包裝箱 寧波水處理設備,不如讓自己有套房。這是對自己財產的一種增值,即使出租也是一份額外的收入。” 單身女性購房呈增多趨勢 小陳,江西人,今年31歲。目前,她供職于寧波一所中學,工作穩定,年收入約20萬元左右。 近幾年,老家的父母著急女兒的“終身大事”,曾幾次委托寧波的親朋好友替女兒介紹小伙子,無奈未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不過,小陳并不著急,思考利用手中的閑錢來做投資。 “幾年工作下來,有些積蓄,平時除了買理財也找不到好的投資渠道。”小陳笑著告訴記者,“買房的想法其實早就有了,因為自己是女生,想著今后要嫁人,所以一直猶豫要不要買。這幾年眼看著房價一天天漲,身邊朋友勸我買套房子,告別租房生活。我想想也對,與其每月支付租金,不如買套房每月付銀行按揭呢!” 于是,去年10月,小陳在東城陽光購買了一套98平方米、總價170萬元左右的住宅。 對于這套房子的定位,小陳有清晰的打算:“主要用來自住,也兼顧投資,因為房子本身有增值空間。今后結婚了,男方如有房子,這套房子可以賣掉。父母如果愿意到寧波來養老,這套房子就留給父母住。” 25歲的小沈是寧波一家旅行社的導游,工作3年。雖然年紀輕輕,卻已經買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和同單位好幾個女孩子一起,我們各自在永和居易買下了一套70年產權的小面積住宅,總價60萬元左右。我老家在寧海,這樣在寧波市區也有了遮風擋雨的地方,更有安全感!” 小沈坦言,入住了永和居易才知道,在這里買房的,不少是和她差不多的單身女性。 買一套房,給未婚女兒作嫁妝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除了未婚女性自己出錢購房外,父母出錢給未婚子女購房的現象近年來也呈逐漸增多趨勢。 “目前的80后、90后到00后,以獨生子女為多,家庭條件較好的父母,會考慮為未婚的女兒購房,既是作為嫁妝,今后還可以作為子女收入的一部分。我們這里經常能看到這樣的顧客!”寧波天時利房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周萍說。 小林今年27歲,去年她的名下有了一套總價約為150萬元的商品房。小林告訴記者,之前父母因房屋拆遷,用補償款購買了兩套房子,一套父母自住,一套落戶到自己名下。雖然小林目前還沒找到結婚的合適人選,但父母將這套房子作為她今后的嫁妝已經成為事實。“現在婚前由父母給女兒購房的情況,在我身邊多起來了,父母更多考慮的是為我今后的婚姻生活減輕點壓力!”小林告訴記者。 除了這種購買總價較高的商品房外,父母給女兒購買精裝修的40年產權公寓的也有不少。為女兒購買公寓的姚女士這樣告訴記者:“40年產權的公寓相對來說總價較低,小面積的套型一般的工薪階層也能承受得起。公寓都是精裝修,免去了裝修的煩惱,比較省心。如果女兒今后不愿意住,也可以出租。好的地段,出租行情也是不錯的。” 一些小面積精裝修住宅,女性購房比例達八成 據第12屆中國女性消費高層論壇發布的2017《女性生活藍皮書》顯示,被調查的女性中,近七成(69.6%)名下有房產。去年初的一次網絡民調也顯示,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61%的人在30歲前已買房。在婚前就已經擁有個人房產的女性中,購買第一套房時的平均年齡為31歲。 周萍告訴記者:“從最近幾年的寧波住房銷售情況看,單身女性的購房比例在提升,并呈逐年增多趨勢。從對投資客戶屬性分析來看,純粹以投資為目的的客戶中,單身女性購房比例就占到了20%-25%。” “尤其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70年產權的精裝修房子,很受單身女性歡迎。”周萍說,“就拿永和居易來說吧,其中有3幢精裝修小面積樓盤,交付后,在2015年和2016年開始熱賣,500多套小面積住宅全部售磬。從購買客戶性質來分析,有近80%的購買者為女性。這些女性的購房目的有三種:一種是投資,一種是給女兒作嫁妝,還有一種是自住。” “同樣,一些40年產權的公寓,一半購房者為女性。這類公寓面積一般都較小,總價在60萬元上下,首付大約在20-3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對于單身女性的購房需求,無疑是出于剛需。對近幾年單身女性購房比例上升的原因,周萍分析說:“首先,外地來甬的年輕單身女性的購房意識在提升,在寧波有穩定工作后,會首先考慮購置房產;其次,本地大齡未婚女性脫離父母,為追求更多的自由空間,購房比例也在上升;第三,父母為未婚的女兒提供購房支持的比例也有所提升。” 業內人士稱,由于單身女性經濟實力差異較大,所購房源的性質、區域、目的、總價區別很大,多數會傾向按自身經濟能力和家庭的支持力度來綜合考慮。 專家分析 女性獨立買房是追求平等婚姻關系的體現 在我市,越來越多的單身女性給自己買房當嫁妝,體現了怎樣一種社會現象? 寧波工程學院副教授李旦偉認為,目前,隨著女性地位的提高、經濟能力的增強,一部分受教育程度較高、又有不錯收入的女性將現有資產用于購房,可以認定為對自由生活的向往,也是為保障今后生活的一種投資性行為。 其次,待日后步入婚姻殿堂,有了婚前財產,婚后生活有了更大的財富自由,也能經營更為平等的婚姻關系。 “新《婚姻法》打破了由男方購置房產的傳統觀念,注重對婚前財產的保護,使得越來越的女性意識到獨立買房的重要性。”李旦偉說。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也就是說,不論婚后誰還房貸,房子是誰付的首付,離婚后房子就歸誰。因此,現在的家長和單身女性,為了日后有更好的婚姻保障,避免離婚時房產離自己越來越遠,寧愿辛苦一點,買一套小戶型房產,既是投資,又是依靠。”李旦偉說。 寧波晚報記者周科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