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第372號令)和市政府《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于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報送市人民政府備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審查,現將有關事項通報如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報送備案的下列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備案的具體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請見附件,詳細內容可進入浙江省司法廳官網http://sft.zj.gov.cn,點擊《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系統》查閱),經依法審查,予以備案。 附件:予以備案的2021年7月至9月間報送備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8日 |